有以下几点要求:
1、载物长度、宽度、高度不能过长: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重量,严禁超载;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载运货物不得遗撒、飘散。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和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m,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 2m;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m。
2、不得用报废车辆装载:
如果车辆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不得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进行装载:
属于非法改装车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和《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4、不得伪造、变造车牌号进行装载:
对于车辆识别代号与行驶证不一致的,视情分别按照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予以收缴,扣留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记12分。
5、不得超载乘客:
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交通部:7月1日起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