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手机号码绑定到一个套餐的资费,属于主副卡套餐或共享套餐。
1、4G全国套餐副卡业务是指106元及以上4G全国套餐客户,为其名下的主卡申请开通1-4个副卡,副卡可共享主卡套餐内的语音、数据流量、短彩信以及主卡订购的流量叠加包。
(1) 首次开通副卡时,签订1年合约(不含开通当月),协议期内至少保留一张副卡,同时在合约期内,主副卡均不能办理停机保号业务,后续再办理无需再执行副卡协议。合约用户办理主副卡业务,主卡合约期和副卡协议期各自独立,互不影响。
(2) 主卡、副卡必须办理合帐,办理合帐立即生效。主卡、副卡采用统一账户方式付费。主卡、副卡中任一手机号码,均可作为统一账户交费/充值的业务号码。
(3) 主副卡本地互拨电话免费,每月副卡收取6元功能费。
2、4G共享组合套餐包括国内共享流量包、国内共享语音/可视电话包、国内共享点对点短/彩信包、国内增值业务包,用户可自由组合。
(1) 国内共享流量包、国内共享语音/可视电话包、国内共享点对点短/彩信包内业务为4G共享组合套餐所有成员共享。国内共享语音/可视电话包、国内共享点对点短/彩信包和国内增值业务包可不选。
(2) 4G共享组合套餐成员各号码本地语音/可视电话互拨免费,国内、国际漫游、台港澳漫游时等其他情况下语音/可视电话互拨按相应的标准资费执行;每月收取6元功能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