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书写书法作品时,应遵循“自右往左,自上往下”的顺序,正文诗句连绵不断,直至文末。
2. 若纸张下方有充足空间,可在文末署名,包括诗词题目、作者、书写者姓名及日期。通常格式为“敬录某某诗或词一首,某某书,某某日期”。
3. 若空间有限,可省略诗词题目,但作者和日期通常不可省略。落款可另起一行,字迹略小,位置低于正文一个半字。
4. 书法作品格式分为两种:
- 两行或三行格式:左右两行靠近纸边书写,中间留白,注意行间呼应和节奏。落款可写于第二行末尾,略高于第一行。款字可一行或两行。
- 居中一行(少字数):适用于格言、警句或诗词一句。书写时注意字的开合和节奏,落款分为单款或双款。单款写在左侧中间,款字包括时间、作者名号,或仅作者名号。印章盖在款字下方。
5. 落双款时,上款写在作品右侧中间偏上,写创作时间或赠予对象及敬词。下款写作者姓名、字号等。
遵循以上原则,即可在书法纸上书写诗句,同时保持书法作品的传统格式和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