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到万不得已,不应该轻易动用刑法的工具。
2、最好的社会政策才是最好的刑事政策。
3、当司法权和立法权合二为一,独裁就不可避免,自由就荡然无存。
4、如果衣服出现了褶皱,我们司法机关可以用熨斗把他熨平,但如果衣服上出现了一个大洞,这个织布的工作是立法机关的事。
5、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于经验。
6、当你觉得这个世界有大量的不正义,是不是有不正义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叫做正义。如果这个世界没有正义,那么说它不正义就毫无意义。我们正是相信这个世界上有正义,所以我们要用我们学习的法律知识,去不断追寻正义。虽然这个追寻是渐进的,但是我们永远不灰心,不疲倦,我们尽力而为。
7、一种行为虽然侵犯了法益,但如果这种行为在伦理生活中,是被鼓励的,那无论如何他都不是犯罪。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而伦理作为什么呢,出罪的依据。所以三观要正,要尊重普通人的常情常感。
8、我始终认为法律一定要倡导良善的价值观,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价值观的,我非常欣赏英国剧作家切斯特顿的一句话,他说一个开放的社会就像一张张开的口,合下来的时候一定要咬住某种坚实的东西,天变地变,道义不变。
9、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往往导致绝对腐败,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一次犯罪不过是污染了水流,一个不公正的司法则是污染了水源。
10、对于私权而言,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我们的权利,对于公权而言,只要法律没有授权的就是被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