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念烈士:
方志敏(1900~1935)
江西弋阳人。1922年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192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县委书记、特委书记、省委书记、军区司令员、江西省农民协会秘书长、闽浙赣省苏维埃政府主席、红十军政治委员。1928年,在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1931年,在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工农民主政府执行委员。1934年率领红军抗日先遣队北上。1935年1月在与国民党反革命军队作战中被捕。同年8月6日在南昌被国民党反动派杀害。遗著有《可爱的中国》、《狱中纪实》等。
狱中纪实
敌人只能砍下我们的头颅,
决不能动摇我们的信仰!
因为我们信仰的主义,
乃是宇宙的真理!
为着共产主义牺牲,
为着苏维埃流血,
那是我们十分情愿的啊!
或
赵一曼,原名李坤泰,乳名淑端,学名李淑宁,又名李一超,1905年生于四川省宜宾县北部一个小地主家庭。她8岁入私塾,10岁时母亲按当地旧俗要给她裹脚、穿耳眼,但无论呵斥还是责打,她都坚决不肯。她当着众人的面洗脚,这在当时被认为有伤风化。
五四运动期间,赵一曼受到革命思想影响。1924年,大姐夫郑佑芝用通讯的方式介绍她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1926年夏,她加入共产党,曾任共青团宜宾地委妇女委员和县国民党党部代理妇女部长。1927年夏,武汉政府反共,她转移到上海,随即去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翌年与同学陈大榜(陈达邦)结婚。1928年冬,她因疾病和身孕,奉调回国,先后到宜昌、上海、南昌等处做地下工作。 1932年春,她被派到东北地区工作,更名为赵一曼,先后在奉天(沈阳)、哈尔滨领导工人斗争。翌年,为掩护身份,她曾同满洲总工会负责人老曹(黄维新)假称夫妻。1934年7月,她赴哈尔滨以东的抗日游击区,任珠河中心县委委员,后任珠河区委书记。1935年秋,她兼任东北人民革命军第三军一师二团政委,被当地战士们亲切地称为“我们的女政委”。
在游击区里,赵一曼同群众关系非常密切。她患有肺炎,身体虚弱,化名李一超的她,被乡亲们亲切地称为“瘦李”、“李姐”。1935年11月,她率领的部队被日伪军包围,她要团长带队突围,自己担任掩护,左手手腕中弹负伤。她在村里隐蔽养伤被敌人发现,奋起迎战时左大腿骨被子弹打穿,因流血过多昏迷而被捕。她被押到哈尔滨伪滨江省警务厅受刑后几度昏迷,仍坚贞不屈。她生命垂危时,日寇担心死去得不到口供,把她送进哈尔滨市立第一医院监视治疗。负责看守她的伪满警察董宪勋和医院女护士韩勇义,都为她的英勇所感动,又听她宣传抗日救国的道理,于是决心参加抗联队伍。在二人帮助下,她于1936年6月28日深夜逃出哈尔滨,朝抗日游击区的方向走。
伪骑警队在第三天凌晨追上了她们乘坐的马车,赵一曼再次被捕。敌人反复折磨了她一个月,她只是怒斥敌人:“你们可以让整个村庄变成瓦砾,可以把人剁成烂泥,可是你们消灭不了共产党员的信仰!”
1936年8月1日,敌人把她押到珠河县,在公开处决前绑在一辆马车上游街示众。她一路唱着《红旗歌》,沿途许多群众感动得流泪,就义时年仅3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