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旅游服务中心的部门职能涵盖了旅游业发展的多个方面,旨在推动全市旅游业的繁荣与发展。以下是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首先,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市旅游业的政策与规划,包括审查县旅游规划,以确保旅游发展符合国家和省级法规与政策。通过统筹协调,推动旅游业的整体发展。
其次,组织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通过宣传和推广活动,提升旅游品牌形象,引导旅游企业进行市场开发和促销活动。同时,指导全市旅游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以提高旅游信息的传播效率。
此外,该中心还负责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与规划工作,指导和协调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规划开发重点旅游区域、产品、线路和商品,监测旅游经济运行情况,并发布行业信息。
在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方面,中心承担着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保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责任。通过实施国家和省级相关标准,对旅游目的地、设施、服务、产品进行标准化管理,并指导旅游安全、保险和应急救援工作。
同时,中心还负责旅游业的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工作,组织对外交流与合作,归口管理全市旅游涉外事务。推动国内旅游发展,管理出国(境)旅游、边境旅游等事项。
在旅行社和旅游管理公司方面,中心负责旅行社的审核、分社、服务网点和变更备案,以及从事旅游宾馆、饭店和旅游景区管理的旅游管理公司的备案工作。同时,负责导游和领队证的申领工作,确保旅游服务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最后,中心组织指导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旅游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推动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的实施,以提升旅游行业整体素质。
通过上述职能的履行,鹤岗市旅游服务中心致力于推动旅游业的全面发展,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促进旅游市场的繁荣,为市民和游客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旅游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