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咨询服务协议
本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太阳能发电系统技术咨询,并支付相应报酬。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项目内容为家庭太阳能发电,总量约为5000户,标的金额为2.5亿人民币,项目地点在广西南宁。
乙方负责技术咨询的具体内容,形式和要求如下:
咨询内容:乙方将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口头和书面报告。
咨询要求:对技术问题作出解答,总结性报告客观反映项目情况。
合同履行期限为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8月27日,在上海执行。乙方将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包括:
参与工程立项工作,讨论项目方案、可行性分析;
发现并通知甲方技术资料、数据错误,提出补充、修改建议;
设计阶段给出图纸合理性指导;
协助甲方进行招投标工作;
工程实施前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提供技术培训支持;
监督主材,审核质和量;
施工过程提供技术培训;
协助编写太阳能发电站用户手册,对用户操作进行培训;
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电站安全运行;
形成总结报告。
双方保密义务如下: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技术咨询报告和双方技术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技术信息。
保密期限为5年,泄密责任按照《合同法》规定赔偿。
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式如下:
咨询报告达到合同第一项要求,甲方出具技术咨询确认书。
乙方提交形式为技术咨询报告,验收方法为甲方出具技术咨询验收确认书。
技术咨询报酬总额为50万元,分两期支付:
2024年10月支付30万元,验收后支付剩余20万元。
差旅费由甲方承担,合同签订后7日内预付乙方技术人员1万元差旅费。
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执行。
技术咨询报告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保存复印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履行时,双方应以传真通知对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证实。
合同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终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合同有效期为1年,合同期满债权债务不受影响,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需以书面形式完成并经双方签字生效,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合同以书面形式进行重要事项联系,涉及重要事项的传真需后续以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确认。
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