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小区的物业一般是由小区所有业主共同选择物业公司来提供专业的物业服务,而这些公司也是由政府的物业科或者小区办来统一管理的。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有的城市设立在城管局,有的设在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衍生问题:
小区物业归哪个部门管?有的城市设立在城管局,有的设在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物业管理主要包括:公共设备及相关场所、绿化、道路等内外部建筑,以及公共建筑的部分,如地基、承重墙、楼板、屋顶、廊道等,这些都属于社区财产的管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