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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之以威怒有没有通假字
时间:2024-12-23 20:34:43
答案

振之以威怒有通假字:振之以威怒 “振”通“震”,威吓。

通假字是一个汉语词汇,读作tōngjiǎzì。是泛指中国古书的用字现象之一,“通假”就是“通用、借代”的意思,即用读音或字形相同或者相近的字代替本字。振之以威怒有通假字“振”通“震”。

振之以威怒出自《谏太宗十思疏》是魏徵于贞观十一年写给唐太宗的奏章,意在劝谏太宗居安思危,戒奢以俭,积其德义。

原文:虽董之以严刑,振之以威怒,终苟免而不怀仁,貌恭而心不服。

翻译:即使用严酷的刑罚来督责(人们),用威风怒气来吓唬(人们),(臣民)只求苟且免于刑罚而不怀念感激国君的仁德,表面上恭敬而在内心里却不服气。

创作背景:

唐太宗李世民跟随其父亲李渊反隋时作战勇敢,生活俭朴,颇有作为。公元627年李世民即位,改元贞观。在贞观初年,他借鉴隋炀帝覆亡的教训,进一步保持了节俭、谨慎的作风,实行了不少有利于国计民生的政策。

经过十几年的治理,经济得到发展,百姓生活也富裕起来,加上边防巩固,内外无事,唐太宗逐渐骄奢忘本,大修庙宇宫殿,广求珍宝,四处巡游,劳民伤财。

魏征对此极为忧虑,他清醒地看到了繁荣昌盛的后面隐藏着危机,在贞观十一年的三月到七月,“频上四疏,以陈得失”,《谏太宗十思疏》就是其中第二疏,因此也称“论时政第二疏”。

唐太宗看了猛然警醒,写了《答魏征手诏》,表示从谏改过。这篇文章被太宗置于案头,奉为座右铭。贞观十三年,魏征又上《十渐不克终疏》,直指太宗十个方面行为不如初期谨慎,被太宗书于屏风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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