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让拍闭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坦裂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源头风险管控原则“入法”意义重大:
源头风险管控是实现本质安全的重要因素,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工作,既是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有效手段,又是加强事故预防和源头治本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一直在推动源头风险管控的相关工作。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将“源头风险管控原则”入法,其实际效果是将源头风险管控这一“工作原则”上升为“法定原则”,使源贺数头风险管控从“工作要求”变成“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