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思路是建设法治政府、健全立法机制。
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在我们这样一个大国,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把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好、贯彻好、落实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来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辉煌成就: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
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党运用法治方式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显著增强,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指南:
法治思想扎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沃土,在推动更高水平良法善治的时代进程中彰显实践品格、展现实践伟力。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更加突出。
法治思想顺应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需要,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科学指南。
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必须处理好带有全局性的重大关系。法治思想为我们正确把握和科学处理这些关系提供了科学指引。
同时,全面依法治国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涵盖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各领域,涉及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各方面,需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