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妥投”一般是说快递工作人员已经投递过一次,也就是EMS已经到达了目的地,但是由于收件人不在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没有将邮件妥善送到收件人手中。
比如:邮件已经抵达目的地,但是由于投送地点比较特殊(道路不通),因此尚未投递成功,在系统中做标识,稍后再投递。
邮件或快递已经投递过,但由于某些原因,比如收件人电话打不通,收件人不在指定地址,或者非办公时间投递导致邮件未达到收件人手里。
扩展资料:
特快专递(EMS)邮件禁止寄递的物品
1、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文件、物品;
2、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和毒性等危险物品;
3、反动报刊、书籍、窗口或者淫秽物品;
4、各种货币;
5、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6、容易腐烂的物品;
7、活的动物(包装能确保寄递和工作人员安全的蜜蜂、蚕、水蛭除外);
8、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损毁其它邮件设备的物品;
9、目的地国家与地区禁止进口的文件、物品;
10、对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未出具相关证明的,禁止邮寄;
11、其它不适合邮递条件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