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建设期利息的单利计算时,通常采用的公式是:建设期计利息 = ∑[(上一年年末借款本金累计 + 当年借款额/2) × 年利率]。这个公式的核心是,每个计息周期内,利息是基于上一年末的借款本金累计加上当年新借金额的一半来计算的。
这个计算方法的特点是,利息不计入下个计息周期的本金,也就是说,利息是逐期偿还的,而不是累积在借款本金中再产生利息。因此,每个周期的利息计算都是独立的,仅基于当时的借款余额。这样,直到建设期结束,利息的累计只涉及到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遵循的是单利的计算原则。[1-2]
扩展资料
建设期利息主要是指工程项目在建设期间内发生并计入固定资产的利息,主要是建设期发生的支付银行贷款、出口信贷、债券等的借款利息和融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