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物运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整车运输:适用于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或形状需要占用一辆及以上货车的情形,货物按整车进行托运。
2. 零担运输:对于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和形状不满足整车运输条件的情况,采用零担方式进行托运。
3. 集装箱运输:利用集装箱这一大型容器作为载体,将货物集装成单元,通过现代化的装卸机械和运输工具,实现货物的“门到门”运输,提高运输效率和效益。
铁路托运货物的基本要求包括:
1. 托运人若一批托运货物品名过多,无法在运单中逐一填写,或托运搬家货物以及同一包装内含有两种以上货物时,需提交一份物品清单,一式三份。
2. 托运人对在货物运单和物品清单中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如隐瞒或误报货物品名、重量,需按规定支付违约金。
3. 托运易腐货物时,应在货物运单的“货物名称”栏内注明名称,并标明顺序号及热状态,同时在“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声明易腐货物的允许运输期限。如需检疫的易腐货物,应按照国家规定提供检疫证明。
4. 托运危险货物时,必须提供《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证书》,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和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条 规定,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相关业务的活动,应遵守本条例。道路运输经营包括客运经营和货运经营,相关业务则涉及站点经营、车辆维修经营、驾驶员培训等。第三条 强调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活动应依法经营,保持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第四条 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应保持公正、公开、便民。第五条 鼓励乡村道路运输发展,提高乡镇和行政村的班车通率,满足农民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