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9月,纪涵星同志在胶东军政干部学校和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党校学习,开始了他的革命生涯。在那里,他担任过胶东区党委秘书处文书和干部队支书,后来又成为中共鲁中区委党校的指导员、助教和总支书记,以及区委组织部的干事,积累了丰富的党务工作经历。
1945年10月,纪涵星同志转战鲁中博山市和鲁中党校工作队,以及渤海办事处,继续为党的事业贡献力量。1947年南下后,他担任淮河大队副政治指导员,带领队伍深入前线。1948年,他晋升为中共豫苏皖周口县委副书记,职务的提升显示了其在组织管理上的才能。
新中国成立后,纪涵星同志先后担任中共河南省周口市委书记、商水县委书记,直至1953年2月,他成为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办公室主任,后又在财贸部任职并晋升为副部长。1960年至1967年,他在信阳地委和驻马店地委任职,历任书记处书记和第二书记。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纪涵星同志遭受了迫害。然而,他始终坚持党的事业,1972年担任舞阳工区市政建设处主任和工委副书记,后来成为水电部第十一工程局的党委书记和革委会主任。1977年至1985年,他在河南省革委财贸组和财办任职,并先后担任周口地委和新乡地委书记等重要职务。
1981年12月至1985年5月,纪涵星同志担任河南省副省长,1985年至1988年任河南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8年至1993年,他继续担任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94年,他光荣离休,但并未停止为党的事业服务,成为了河南省老区建设促进会的会长。
纪涵星同志作为中共十二大代表和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一生致力于共产主义事业,他的忠诚和奉献赢得了人们的尊重。2009年10月6日,这位杰出的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在郑州逝世。他的精神将永远激励着后来者为人民服务,为共产主义事业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