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情况说明书的写法如下:
1、先说明社保人姓名,身份证号;
2、属于哪个单位,单位的所属情况 ,事业还是企业;
3、社保情况具体写清缴纳的日期。
医保卡的报销流程如下:
1、正常情况下,患病需要住院时,拿上医保卡、病历本到自己的定点医院,即可用医保卡结算。也就是自费部分自己交,报销部分医保中心和医院结算;
2、如果由自己的定点医院转到二级或三级医院的,用医保卡结算,同上;
3、病情危急,在非自己的定点医院住院抢救的,5日内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急诊抢救病种认定,认定属于急诊抢救病种后,即可用医保卡在抢救医院结算;
4、转外地治疗的,经医院、医保中心同意,办理转诊手续。外地发生费用先个人自费结算,诊治结束后,备齐资料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
5、医保的报销是按比例计算的,一般在70%不等。其报销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检查和用药情况,医疗等级等因素有关。
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1、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住院费用的高低划分,一千三百元至三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85%,三万元至四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90%,四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95%,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85%;
2、居民医保由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合并组成,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起付线为三百元;二级医院六千元以下报销比例为65%,高于六千元报销比例为80%,其中县二级医院起付线为四百元,市二级医院起付线为六百元;三级医院,县三级医院起付线为六百元,报销比例为65%,高于六千元报销比例为80%,而市三级医院起付线为八百元。一万两千元以下报销比例为55%。高于一万两千元报销比例为75%。
综上所述,医疗报销的比例需视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条
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垫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