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保留学籍不需要交学费。
1、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安排参加所学课程的考试,或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内;
2、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由学校退还或管理;
3、退役后复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可减免学费;
4、入伍前享受奖学金的,复学后奖学金等级提高;
5、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减免不低于50%的学费;荣立更高功奖或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6、原就读学校或专业撤销的,由相关部门或学校安排转入其他学校或专业复学;
7、学习有困难的,可申请延长学习时间;
8、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可申请转专业或免试进入本科学习,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可免试保送研究生。
学籍的管理规定:
1、学籍注册:学生入学时,学校需为其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并将学生信息录入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2、学籍变更:学生在校期间如有转专业、休学、复学等情况,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学籍变更;
3、学籍档案:学校应建立学生学籍档案,记录学生的学习经历和成绩变化;
4、学籍查询: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学生的学籍信息。
5、学籍注销:学生毕业、退学或其他原因离校时,学校应办理学籍注销手续。
综上所述,大学生入伍前后享有多项权益,包括考试安排、学费处理、复学后的经济援助与奖学金提升,以及荣誉奖励对学费的减免;若原就读学校或专业撤销,将得到适当安排;学习困难者可延长学习时间,且根据在部队的荣誉奖励,有机会转专业或免试升学。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休学学生应当办理手续离校。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但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因病休学学生的医疗费按国家及当地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