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沃尔斯通克拉夫特(Mary Wollstonecraft)和穆勒(John Stuart Mill)。
沃斯通克拉夫特是早期自由主义女性主义最主要的代表人物。她的代表作是《女权辩护》。在这部名著中,她批判了卢梭的女性观。卢梭的女性观认为:男女两性的特质和能力是不同的,这种生理上的差别决定了两性在社会中扮演不同的角色——男人成为公民;女人成为妻子和母亲。卢梭曾武断地说,女孩不喜欢学习读书和写字,但却喜欢学习缝纫,所以应当训练男孩有理性的公民意识,同时训练女孩如何取悦男性,为他们生儿育女。沃斯通克拉夫特激烈地批判了这种性别观念,她的主要观点是:首先,否认女性在理性和理智方面的能力低于男性;其次,提倡男女两性受同等的理性教育;再次,她认为,男女两性的道德水准是相同的,都可以对品德做出自由的理性的选择;最后,她明确提出,两性的价值平等必然会导致两性的权利平等。她认为,理性是公民资格的基础,理性包含着克服或控制爱情与热情的能力。虽然她承认女性的性存在,但却坚决认为,同爱情一样,女性的性欲也必须服从于理性,因此,女性的结婚和生育必须建立在理性的选择之上。
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另一位代表人物是约翰·穆勒。穆勒在其名著《女性的屈从地位》中全面地阐述了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观点。在19世纪中叶,穆勒是唯一一位讨论过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原则的主要政治哲学家。他的名著《女性的屈从地位》在1869年出版时,曾引起许多人的敌意和嘲笑,他的出版商为此蒙受了巨大损失,但是这部著作还是产生了世界性的影响。他在这部著作中阐述了这样一个观点:应当将启蒙主义用于女性,这种启蒙主义认为,一种体制唯一的存在理由在于符合理性。女性的屈从地位是早期历史野蛮时代的产物,是一群人强迫另一群人的结果,远非一种自然的秩序,只是因为人们对此早已习以为常,它才被当作了自然的秩序。他当时提出的一个著名论断是,“一个性别从属于另一性别是错误的。”(转引自Kourany, 261)她认为,女性的能力看上去确实低于男性,但这是长期的社会压迫和错误教育的结果,是压抑一方激励另一方的结果。
当代的女性主义者对穆勒的功绩不能忘怀,但对他的一些观点也并非全盘接受。比如他有一个相当本质主义的观点,认为女人的思维模式更倾向于直觉,更现实,而男人的思维模式则更宽阔宏大。尽管他说女人的直觉现实的思维模式对男性会有助益,他这种概括本身还是受到了抨击。此外,穆勒虽然主张男女两性在政治、教育和就业上的平等,当仍坚持认为男女在社会上应有不同的角色,这种社会角色的区分与公私两大领域划分的观点十分接近。批评穆勒的人一方面认为他没有遵循自由主义原则,在所有的问题上得到符合这一原则的逻辑结论;另一方面,他们认为自由主义原则本身也有局限性。
早期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在美国的代表人物是伊丽莎白·凯迪·斯坦顿(Cady Stanton),她当时提出的主要要求是,将自由共和主义的原则适用于女性。她有意模仿独立宣言的“人生而平等”的句式指出,所有的男人和女人都是生而平等的,反对在道德上的男女双重标准。但是,她忽视阶级与种族问题,甚至发表过“白种女人比前奴隶更有选举资格”这样的言论。斯坦顿还流露过女性比男性优越的思想,但她的观点基本上还保留在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范畴之内。
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在女性运动第二波中的代表是西蒙娜·德·波伏娃。波伏瓦在《第二性》中指出:男性将他自己定义为“自我”,将女性定义为“他者”。女性不仅与男人不同,而且低于男性。虽然压迫是结构性的(如经济歧视),但是反抗是个人性的。女性无法逃避“女人性”以及在男权社会中女性的地位。波伏瓦提出了“三步策略”:第一步:一定要工作,即使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作是受剥削受压迫;第二步:一定要有知识,包括思想,观察和定义;第三步:争取社会的社会主义变革,这一变革将对主体与客体、自我与他者的冲突有所帮助。
1963年,贝蒂·弗里丹在其代表作《女性的神话》中提出那个“无名的问题”,即中产阶级女性在家庭主妇的“幸福”生活中所共同感受到的那个烦恼的问题。她是美国全国女性组织的创建人和主要领导人,该组织的主要成员都是中产阶级女性。她们的观点大都属于自由主义女性主义流派。
多年之后,在《非常女人》一书中,弗里丹又提出“第二阶段”的问题。她提出这一问题的出发点在于:女性在走出家庭之后虽然社会地位提高了,有事业可做了,但是她们又面临新的问题:在选择是否要孩子时,在追求事业的成功时,她们感觉到冲突、恐惧和无奈,以及与此有关的具体问题。(弗里丹,2000年,第29页)
弗里丹提出的两阶段论是指:第一阶段:走出家庭;第二阶段:在男女真正平等的基础上重塑我们的制度,以使我们能够生活在对生活和爱的新的肯定之中,能够选择要孩子。(弗里丹,2000年,第37页)
弗里丹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女性运动不愿意着手处理家庭问题。美国早期女性主义者大多是反对婚姻和家庭的单身女性,有的虽然结了婚,却没有要孩子。现代女性主义者的大众化形象,要么是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地攻击男人的事业型“女强人”,要么是一个年轻的“解放女士”,反对婚姻,反对生孩子做母亲,反对家庭,反对男女私谊,抨击过去女人取悦男人、吸引男人的所有特性。她们推崇反对男人的亚马逊女战士形象,例如一个题名为“摧毁男人协会”的女性组织公然宣称“所有的已婚女性都是妓女”。她们宣称,除非彻底消除家庭,除非女性抛弃为母之道,不与男人性交,否则女性永远不能得到解放。让婴儿在试管中孕育,把男人与女人间的所有关系以及男人与国家的军事和经济掠夺间的关系,简丹地概括为“强奸”二字。弗里丹认为,“个人问题就是政治问题”这一口号指的是:不要刮你的腿毛和腋毛,拒不上美容院或用化妆品,不让男人为你付餐馆的帐单或为你开门,不给他做早餐或晚餐,不洗他的袜子。弗里丹是不赞成这样过激的主张的,她明确地说:“反对男人、反对家庭、焚烧胸罩的‘女性解放论者’……可那不是我的意思,根本不是。”(弗里丹,2000年,第38-44页)
弗里丹批评激进女性主义者在女人反对男人的情绪中犯了一个错误:过于生搬硬套阶级斗争、种族压迫那一套。把早期针对“白鬼”或“老板工贼”的怨恨转向针对男人,用马克思主义的术语发起一场新的革命事业,捣毁作为所有压迫的根源的“男权制的核心家庭”。(弗里丹,2000年,第47页)
在选美问题上,弗里丹一开始是反对选美的,现 在,在她所宣称已经到来的“第二阶段”,她的观点已经改变。她说,女性运动开始时宣布反对美国小姐选美赛,是因为它象征着一种对女性普遍意义上的蔑视,把她们不当作人看,仿佛她们只不过是三围的尺寸——36-24-36(英寸)。但现 在,既然女性已经能够觉得自己是个人,并能像人一样进入社会,被当作人来看待和对待,那么她们就可以选择喜欢变得更加美丽。(弗里丹,2000年,第61页)
总之,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在许多问题上属于稳健派,远不如激进女性主义那么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