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目前适合在互联网上销售的产品通常具有以下特性:
第一,产品形式大多易于数字化、信息化。通过互联网可以营销任何形式的产品,但最适合网上营销的产品是那些易于数字化、信息化的产品,如音乐、电子图书、信息软件、信息服务、远程教育等。经营这类商品,商家投资小,消费者购买方便,消费者只需按几下鼠标就可以完成全部购物过程,商品可以直接通过网络实现配送。
第二,产品性质一般属于质量差异不大的同质产品或非选购品。网络的虚拟性是消费者在购买之前会进行较充分的挑选与评估比较。因此,适合在网上销售的产品一般属于质量差异不大的同质产品或非选购品,根据从网上获得的信息就能确定和评价产品质量,如书籍、计算机、手机等。
第三,产品品牌一般是那些名牌企业的产品或名牌产品。那些名牌企业的产品,或知名网站经销的产品或名牌产品,可能属于质量差异比较大的异质产品,但这些企业或产品,已经被众多消费者的购物实践证明是货真价实、质量可靠的,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只是认牌购物,不必再花费太多的精力和时间去比较选择。
第四,产品的顾客群一般容量大、覆盖范围广、配送容易。适合在网上销售或能发挥网络营销优势的产品一般市场覆盖面广、市场容量大。
第五,产品价格一般要有低价优势。互联网的发展初期采用共享和免费策略,网上用户比较认同网上产品价格低廉的特性。
第六,产品最好具有不可替代的垄断性。网上营销企业一般应选择那些替代性不大的,具有较强垄断性的产品经营,或者选择那些不太容易在网下设店经营的特殊品。如果经营那些消费者随处可得或极易替代的产品,则很难形成网络营销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