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供给学派的主要主张是什么介绍如下:降低边际税率。
关于降低边际税率的介绍如下:
边际税率(MarginalTaxRateMTR),就是征税对象数额的增量中税额所占的比率。以超额累进的个人所得,举例:免征额为5000元。当收入为5000元时,此人收入免税,边际税率为0。当一个人月收入达到5700元的时候时。
相比起5000元增量为700元,按照适用税率应缴纳21元的税,当然这是在没有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可以免税的情况下计算的。此时边际税率就是21元÷700元=3%。当所得额为45000元时,增量变为40000元,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就要缴纳1480元的税,边际税率变成3.7%。
边际税率是指在增加一些收入时,增加这部分收入所纳税额同增加收入之间的比例。在这里,平均税率是相对于边际税率而言的,它是指全部税额与全部收入之比。在比例税率条件下,边际税率等于平均税率。
在累进税率条件下,边际税率往往要大于平均税率。边际税率的提高还会带动平均税率的上升。边际税率上升的幅度越大,平均税率提高就越多,调节收入的能力也就越强,但对纳税人的反激励作用也就越大。因此。通过两者的比较易于表明税率的累进程度和税负的变化情况。
在理论上,边际税率指的是征税对象单位数额的增加所引起的应纳税额增量占征税对象单位增加额的比率。税法中边际税率是指在税法规定的征税级距下,纳税人增加或减少一单位的征税对象所引起的征税对象级距的变化而最后适用的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