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肌理定义:肌理是指形象表面的纹理,由“肌”(肌肤)和“理”(纹理、质地)组成。不同物质表面的组织结构与物质属性差异,导致它们对光的吸收和反射不同,形成不同的肌理形态。这种形态既可从视觉上感知,也可通过触觉感受到。
2. 肌理分类:肌理主要分为触觉型和视觉型两大类。触觉型肌理指的是可以通过手触摸到的表面纹理,而视觉型肌理则是表面看似光滑,但给人以特殊凹凸感或粗糙感的纹理。
3. 平面肌理构成方法:
- 摩擦法:通过摩擦使材料表面产生纹理。
- 帖裱法:使用贴纸或裱褙技术创造纹理。
- 纸雕技法:通过雕刻纸张来形成肌理。
- 腾印技法:利用腾印技术在表面形成纹理。
- 蜡染技法:通过蜡染工艺在布料上形成特有的纹理。
4. 色彩肌理表达:色彩肌理可以通过使用不同的颜料(如水粉、油画、丙烯、油漆等)、工具(如毛笔、钢笔、油画笔、丝网、木板)和技术手段来表现。这些方法为艺术家提供了丰富的创作可能性,以实现多样化的视觉和触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