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CFR贸易术语的含义是“成本加运费”(Cost and Freight),它规定卖方在装运港完成货物装船后,即完成了交货义务。
2. 在CFR条件下,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目的港之前的所有费用,但货物在装运港装船后的一切风险由买方承担。
3. 卖方在CFR条件下负责安排运输,而买方负责购买货运保险。如果卖方未能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已装船,买方可能无法及时投保,从而面临货物损失的风险。
4. 因此,卖方在装船后必须及时通知买方,以避免承担货物运输途中的风险和损失。
5. 在CFR术语下,卖方必须支付费用并迅速向买方提供表明货物将运往约定目的港的运输单据,如海运提单或内河运输单据。
6. 这些运输单据必须表明合同货物,日期应在约定的装运期内,以便买方在目的港提取货物,并通过转让单据或通知承运人出售在途货物。
7. 如果运输单据有正本,则应提供给买方全套正本。如果买卖双方同意使用电子通讯方式,则上述单据可以由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