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工商营业执照、拥有法人资格、通过ISO认证的饮食服务企业,或具有经营能力和良好信誉的原承包单位及个人,均可考虑承包学校食堂。
承包者需严格遵循《食堂管理实施细则》,确保管理规范,按细则规定执行。
食堂进料卫生安全需通过统一招标,定点进货,确定标准供应商与货物品质,禁止从非定点供应商或低于标准进货。
承包者须文明守法,接受管理,确保员工符合用工条件,持有相关证件,禁止非法活动。
承包者需协助学校执行计划生育工作,不雇用违反规定人员。竞投者需对三个标项提出报价,进行实地考察,编写投标方案,按面积和范围每月上交学校财产保值基金。
初次承包者中标需向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和财产押金,现有信誉良好承包者可获得优惠。保证金在合约期满后退还,违规将扣除。
承包者应优先聘用原有员工,确保生活秩序稳定。使用现代化电脑售饭菜系统,统一使用“校园一卡通”收费,配备收银机,缴纳租金,网络中心收取维护及管理费用。
食堂水电费按实用量计收,由学校水电中心结算。承包前需评估现有设备,合约满后完整归还学校,改动需经学校批准,承包期间维修费用由承包者承担,期满不准拆除原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