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的选举是:组成村民选举委员会;进行村民登记,确定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发表讲话,提名候选人;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投票。
村干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能够在本村工作并带头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新任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者相当文化程度。
村干部选举规定如下:连续担任村干部三年以上,近三年中获得并保持至少一项县级以上表彰荣誉(县级部门及以上表彰的);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自觉维护村班子团结和所在村的和谐稳定;政策规章执行好。模范遵守国家土地、环保、计划生育等国策。在违章建筑管理等规章制度的执行上坚定有;爱岗敬业工作好。对中心工作执行有力,服从大局。对分管工作尽心尽职,在近三年中所分管条线工作实绩在全镇(街道)位居前三分之一位次。在各项中心工作任务中主动有为,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能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领致富本领强。带头创业,并积极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积极为所在村集体经济发展出谋划策,并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选举方式:一次性投票。准备好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名单,村民可以划票后投入计票箱;或者是将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的姓名印在不同颜色选票上,一次性填好投入计票箱;分次投票。首先村民先投票选出村民委员会主任,选出后再投副主任的票,然后副主任选好之后,再投委员的票。这个方式是对主任、副主任、委员分别发票、投票、计票。
可以优先选举人:在职村干部。在职村干部也就是老干部,他们经验丰富,对村里的情况也非常了解,在换届时工作交接不会出现空档;返乡创业的人员。这一类人在外闯荡多年,经济实力强,思想开放,有干劲,想返乡做一番事业,他们是从村里出去的,对村里的情况也比较了解;大学生。现在正在大力培养大学生村官,他们思想开放,对现在的互联网比较了解,推动农产品网销等有活力,有想法,不过他们缺乏农村生产生活实践,需要有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下放的村干部。一般指上级部门选派下来锻炼培养的村干部,但他们一般不会长期待在农村,锻炼一段时间就会走,有利于农业的发展。
村干部种类: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副秘书(可选)、副主任(可选)、妇女主任(可担任计划生育专家)、团支部书记(兼职)、民兵营长(兼职)、会计、出纳(兼职)。
行政村的干部编制通常被称为“两委成员”。所谓“两委”,既是“村委会”,也是“支部委员会”,职务有:支部书记、村主任(即村长)、副书记、副主任、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等。委员人数根据行政村管理员人数确定,以上人员为选举产生的干部。每个行政村还配备了办事员、民兵营长、计生专干、女代主任、出纳等专职干部。专职干部一般由两个村委会成员兼任。村干部可以兼职,因为一般村财政没有收入或者收入很低,很难解决工资问题,所以交叉兼职就成了流行的节约工资的方式。
不准参与选举村干部的人:参与不被认可的组织群体的农村人员;担任村干部期间,有过处分的;有过服刑记录的村民不得参选。非法组织包括传销,各种打着宗教名义行骗的组织,以非法攫取钱财为目的社会组织等14、能力平庸低下,无法大龄村民发展进步的农村人员;依靠关系等不正常手段上位的农村人员,同时一经发现彻底严查;具有不良嗜好,不良负面影响的农村人员,比如赌博,嫖娼,吸毒等情况;由于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处分的农村人员;经过人民举报涉嫌违规犯法的农村人员;遵守法纪良好公民,才有当选村干部的资格;这类人对与每个村民来说都深恶痛绝,他们被村民们称为“村霸”。在有些地方,这类人通过威逼等手段,强迫村民投票,企图在村里混个一官半职。今后,一旦有村民举报这种村霸,经过核实后,将永久取消其参选资格;村痞恶霸,欺凌村民,平时在农村道德素质地下的农村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