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伤害是我国为减少人为事故而采取的在作业中作业人员的一个互相监督原则为“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
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自己,指工作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能够运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知识,去预想和预防不测事故对自己的伤害,从而在工作中求得安全,圆满完成生产检修任务的表现。
(2)我不伤害别人我不伤害别人,指工作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做事有章必循、细致周密,时刻考虑到自己行为的后果,做到既完成任务又不伤害别人的表现。
(3)我不被别人伤害我不被别人伤害,指工作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对人、机、料、环境等因素达到了充分的了解,对生产中的危险因素做到心中有数,落实好被别人伤害的措施并圆满完成生产检修任务的表现。
具体做法
1、 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保持警惕,及时发现并报告危险。
2、 安全知识及经验与同事共享,帮助他人提高事故预防技能。
3、 不忽视已标识的/潜在危险并远离之,除非得到充足防护及安全许可。
4、 纠正他人可能危害自己的不安全行为,不伤害生命比不伤害情面更重要。
5、 冷静处理所遭遇的突发事件,正确应用所学安全技能。
6、 拒绝他人的违章指挥,即使是你的主管所发出的,不被伤害是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