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缺陷的定义就是这件产品在设计上零部件的安装上或者说明指示等这些方面,是存在着问题的,很有可能导致消费者在使用该产品的过程当中造成人身安全,就是说这件产品有些设计是不合理、不安全的,有些产品本身就带有危险性,这也属于产品缺陷。
一、法律上产品缺陷定义是什么?
产品缺陷是指存在于产品的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的,未能满足消费或使用产品所必须合理安全要求的情形。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不合理的危险是指产品存在明显或者潜在的,以及被社会普遍公认不应当具有的危险。主要表现:
1、有的产品本身不应当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性,但因设计、生产上的原因,导致存在一定的危险。
2、某些产品本身就带有一定的危险性,但在正常合理的使用情况下,不会发生危险,这类危险属于合理危险。
二、消费者投诉维权的方式有哪些?
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有以下内容:
1、投诉方及被投诉方基本情况。投诉方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消费者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应当向消费者协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2、具体的投诉内容。损害事实发生的过程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
3、具体的证据。消费者有义务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消费者协会一般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原件、实物等)。
4、具体的投诉请求。
5、投诉的日期。
三、投诉的具体要求是:
1、写投诉信。信中要写清投诉者的姓名、详细地址。被投诉的经营企业的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号码,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具体情况,受损害的情况和交涉经过。
2、提供发票、单据、证明信等必要的说明材料。
3、投诉者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实际经过真相,不要夸大虚构。在备好必要的材料后,可到买卖纠纷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亦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投诉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注意收集、保留购物发票或服务发票。
(2)要有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检验证以及商家提供的广告、明示承诺。
(3)要有损害实物、记录、鉴定、病历及其他相关材料。
(4)要注意投诉的法律时效。涉及商品质量问题,应在15天以内要求修理或更换。实行“三包”的商品要按“三包”的规定,财物遭受损失的索赔诉讼时效为2年,人身损害的则为1年。五要选择好索赔对象。一般可向经营商家索赔,必要时也可直接向生产厂家索赔。受虚假广告误导致害的可向经营者和广告主索赔。如果购买商品使用时发生故障或者突发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并请有关部门出具勘查证明。
其实有很多的产品缺陷都不是人为可以控制的,也许这些产品缺陷会随着人类技术的不断革新逐步得被克服,因此,如果说这件产品已经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是因为产品本身的危险性没办法通过人为的因素去消除的话,销售商和生产厂家都是无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