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资质要求:
- 资质证书条件: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具备1套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运营管理经验,以及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能力,年综合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能力在1万吨以上,或累计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达到2万吨以上。设施正常运行一年以上,未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残余物按国家规定安全处置,运营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配备固定化验室和检测能力。
2. 乙级资质证书条件:
- 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具备1套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运营管理经验,相应的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能力,年综合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能力达到2千吨以上,或累计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达到5千吨以上。设施正常运行一年以上,未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残余物按国家规定安全处置,运营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配备固定化验室和检测能力。
3. 业务范围:
- 持有资质证书的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该类别任何规模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运营业务。
- 持有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处理量不超过1万吨/年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运营业务。
4. 说明:
- 本标准所指工业固体废物为工业、交通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不包括危险废物。
5. 固体废弃物处理资质要求:
- 申请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需具备环境工程及相关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3人以上,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验。
- 拥有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包装工具、运输和储存设施、设备。
- 拥有符合标准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污染防治设施。
- 具备运行中的危险废物类型的所有处置技术和工艺。
- 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安全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 取得填埋场土地使用权,若危险废物经填埋处置。
6. 固废处理定义:
- 通常指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物化及生化方法将固体废物转化为适于运输、贮存、利用或处置的过程。
- 目标是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7. 法律依据:
- 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的单位必须申请获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并按照资质证书规定运营活动。
- 不具备资质证书的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证书的单位处理、处置本单位产生的污染物或运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