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爱国,一位法学领域的知名学者,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他出生于1965年11月,拥有法学博士学位。他的学术生涯起步于武汉大学法学院(1983-1987),在此期间获得了学士学位。随后,他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1987-1990)深造,取得了硕士学位,并在1994年至1998年期间在北大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
早期,徐爱国专注于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研究,他的学术成果丰富且深邃,如《破解法学之谜》、《西方法律思想史》和《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等著作,展示了他对这一领域的独特见解。他的学术论文如《解读柏拉图关于法律的三个比喻》、《亚里斯多德法律正义论的思想史探索》以及《欧洲结构主义符号学法学的几个侧面》等,进一步深化了人们对法律历史和理论的理解。
随着学术方向的转变,徐爱国开始专注于英美侵权行为法学的研究。他先是编撰了《英美侵权行为法》,接着又撰写了《英美侵权行为法学》。在这一领域,他的论文如《重新解释侵权行为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过失在侵权行为法中的三重角色》和《英美法中“侵扰”的侵权行为责任》等,对侵权行为法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深入剖析。
在教学方面,徐爱国教授曾主讲过包括西方法律思想史、英美侵权行为法、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以及中国法制史在内的多门课程,他的学术造诣和教学经验为学生和同行提供了丰富的法学视角和知识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