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成绩公布于4月上旬,考生可通过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推荐学校亦会通知考生成绩。如对成绩有疑问,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核后,考生可上网查询结果。
录取工作由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录取体制为“院校负责,考试院监督”,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志愿和成绩划定,分为21个专业大类。
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投档遵循平行志愿原则,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检索志愿,一旦符合条件即向院校投档。如未找到符合条件的院校,则无法投档。考生每轮投档后均视为享受了该批次投档机会。
录取时间定于2024年4月中下旬,按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服从志愿及降分录取等四个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