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大写时写成元。
1995年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里面第十七条说:人民币的单位为“元”,而不再是以前的“圆”了,也就是说从法律角度上说,从那时起“元”已经取代“圆”成为货币单位,但是又没有明确表示“圆”停用了,在第五套人民币纸币上我们还是能继续看到“圆”字。
大写规则
一、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二、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