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岗双责"概念界定:此概念指的是担任领导职务的个人,在其岗位上不仅要承担本职工作范围内的职责,还要负责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
2. 职责分配:在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中,应认真执行本区域、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这意味着党政主要领导应对整个区域或部门的安全生产负最终责任,而其他副职领导则应各司其职,确保责任到人。
3. 治理格局:要求形成全体党政领导干部共同参与、协作管理的安全生产态势,以达到齐抓共管的效果。
4.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安全发展,并将安全放在首位,侧重预防措施和综合治理。此外,还要加强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并构建一个包含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及社会监督的多元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