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关中平原中部的长安县,行政代码为610121,地理位置优越,东接蓝田县,南邻宁陕、柞水,西与户县接壤,北与雁塔区和灞桥区相邻,形成对西安的包围之势。县内地势东南高西北低,总面积1583平方公里,距西安市中心仅8.7公里,城区地理位置显著。
历史悠久的长安县,早在西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即设立,最初隶属于渭南郡。随着朝代更迭,它曾归属内史、右内史、京兆尹等多个行政区域。王莽时期,长安县被撤并为常安县,直到刘玄更始元年(23年)再次恢复长安县名。东汉时期,长安县并入京兆尹管辖,后经多次行政区划调整,三国魏、西晋、南北朝直至隋唐,长安县一直是京兆郡或京兆尹的重要组成部分,且不时有地名变更,如大兴县和万年县的设立与废置。
五代时期,长安县和万年县并存于京兆府,至宋朝,万年县改名为樊川县。金代时,长安县与樊川县继续沿用,直至元代,长安与咸宁两县均归属奉元路。明清两代,长安县和咸宁县均隶属于陕西布政使司西安府或西安府本身。清朝后期,两地部分区域设立宁陕厅和孝义厅,但仍属西安府管辖。民国时期,长安县一直存在,先由民政厅管辖,后来归属陕西都督府,直至1949年解放后,长安县归属行政区划多次调整,最终在1958年12月成为西安市的一部分。
扩展资料
旧县名,位于中国陕西省中部渭河平原南缘,秦岭北麓,是关中平原腹地。属西安市。面积1580平方千米,1990年人口103万,汉族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