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明行为
(1)在公共场所,没有争吵、污言秽语、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破坏花木等不文明行为。
(2)城市内不存在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都设有明显的禁烟标志,且无吸烟现象出现在禁烟区。
(3)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议场所以及赛场、景区、公园、广场、主要街道、机场、车站、码头等场所均保持文明有序。
2、文明交通
(1)执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2)车辆和行人遵守各自的道路规则,机动车在行人和自行车道上让行,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的行为,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守候时依次排队,上下车秩序井然。
(3)建成区的交通事故死亡率需达到国家交通安全工程的评价标准。
3、友善礼让
(1)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主动为老年人、残疾人、病人、孕妇及携带婴儿的人让座。
(2)人际关系和谐,友好对待外来人员,耐心并热情地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4、公益活动
(1)举办扶贫帮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义务献血、器官捐献、免费演出和义诊、环境保护、植树造林等活动。
(2)设计和开展网络公益活动。
5、见义勇为
完善见义勇为人员的认定机制和补偿救济机制,确保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和抚恤。
创建文明城市的公共设施要求:
1、无障碍设施
道路、公共建筑及其设施、新建住宅建筑及居住区应配备并维护良好的无障碍设施。
2、街道设施
(1)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并确保其有效运作。
(2)主干道上没有侵占和毁坏现象,主干道的照明设施亮灯率需达到99%。
(3)街巷道路路面硬化,照明设施亮灯率至少95%,排水系统完善。
(4)城市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且未被违规占用,安全设施如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配置完整。
3、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面貌
(1)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
(2)依法规范管理,公共秩序良好,文明引导有效。
4、社区生活环境
(1)绿化美化环境,保持卫生良好,无脏乱差现象。
(2)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
(3)倡导实施“垃圾减量分类”,实行生活垃圾的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
(4)楼道内干净整洁,无堵塞现象,墙面和玻璃无污渍破损,照明灯具功能完好。
(5)社区日常管理服务规范有序。
(6)制定社区居民公约,促进邻里和睦、守望相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