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教导员是正营级。
在军队、武警、公安、民兵、等队伍中设置的一级首长职务。在解放军营级部队(武警大队),设营长(大队长)与教导员,他们是同一机构里的不同分工的平级首长,教导员的主要职责,就是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和党的工作等。
公安局里面的教导员一般设置在市一级的公安局所属的派出所、交公安局里面的教导员一般设置在市一级的公安局所属的派出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等等,教导员属于行政职位。相当于中国人民解放军营级部队教导员。在公安局内部和任职的所长、大队长一般大,只不过目前行政管理上实行所长、大队长负责制。教导员在其负责的板块上全权负责。
政治教导员应以主要精力开展政治工作,主要职责是:
(1)教育和带领官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本单位党的委员会的决议。
(2)组织领导官兵学习科学理论,组织所属单位开展政治教育,掌握官兵的思想情况和骨干队伍的基本情况,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
(3)协同军事主官组织指挥战斗,做好战时政治工作。
(4)做好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
(5)指导和帮助所属党支部健全组织、落实制度,培训党支部骨干,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6)考核了解干部,对干部的培养、使用和奖惩提出意见,帮助干部提高军政素质和工作能力,抓好干部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
第五十九条 政治教导员与同级军事主官同为所在单位的首长,在上级首长、政治机关和本单位党的委员会领导下,对本单位各项工作共同负责。政治教导员是本单位党的委员会日常工作的主持者。
副政治教导员协助政治教导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