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学是专业技术类职务。
总督学,源自中国古代官制,是一种历史悠久的中国官吏职务。在古代,总督一词在政治上被称为“总督”,是一种统治的职位,主要负责地方的统治。古代的总督学有着悠久的历史背景,它在中国历史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以及它在今天的影响。
总督学是教育局对中小学校和其他各种教育机构的教育目标、办学方向、教育管理水平、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进行督导评估负责人。
总督学的工作大多数情况下是分管师资处、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厅教学考试教材研究室、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负责省治理教育乱收取的费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平日工作、义务教育落实情况、教育法律法规规章落实情况、还有本级政府或上级教育督导部门布置的其他教育有关工作。
教育局的督导室督学的督学性质
教育督导分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常常性检查,由教育督导机构按照本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督导机构的决定组织开展。对违反方针、政策、法规的行为,督导机构或督学有权予以制止。督导机构或督学完成督导任务后,应该向被督导单位通报督导结果。
督导机构或督学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被督导单位如无正当理由,需要接受,并采用对应的改进措施。必要时督导机构可进行复查。督导机构定成督导任务后,应该向本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上级督导机构报告督导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可向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