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加班费计算有明确的规定。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工作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 = 劳动合同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150%。
休息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 = 劳动合同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200%。
法定休假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 = 劳动合同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300%。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原则分别按150%、200%、300%支付工资。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上述规定支付加班费。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加班费计算规定。但用人单位必须报批或备案后方能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日工资计算: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计算: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为:(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综上,加班费的计算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计算方法需依据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制度进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需报批或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