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4年前,中国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主要分为两种:卫食健字和国食健字。前者由国家卫生部颁发,后者则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随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成立,保健食品的管理也发生了变化。自此之后,所有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都统一规范为国食健字。
从批准机构来看,卫食健字代表的是国家卫生部在2004年及以前的批准,而国食健字则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卫生部对审查合格的保健食品发放《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而保健食品的质量标准则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相比之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仅负责批准文号的颁发,还负责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重新登记审核。
在批准文号的具体格式上,卫食健字分为两种:对于国产保健品,其批号格式为“卫食健字(年号)第××××号”;而对于进口保健品,其批号格式为“卫食健进字(年号)第××××号”。而国食健字也有两种格式:对于国产保健品,其批号格式为“国食健字G+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对于进口保健品,则为“国食健字J+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这种格式的区分使得消费者可以更容易地识别不同来源的保健食品。
总体而言,这两种批准文号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批准机构的不同、文号格式的不同以及有效性上的差异。随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成立,所有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统一规范为国食健字,这标志着保健食品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