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汉字部首归部规范》(GF012—2009)(国家教育部、国家文字改革委员会2009年1月12日发布,2009年5月1日实施)的规定,“腰、肩、臂”分别是:
腰,部首:月;
肩,部首:户;
臂,部首: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