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命名法就是西北太平洋和南海热带气旋命名系统,又称为热带气旋命名系统。国际上统一的热带气旋命名法是由热带气旋形成并影响的周边国家和地区共同事先制定的一个命名表,然后按顺序年复一年地循环重复使用。
1、制定:
给西北太平洋和南海热带气旋命名的是,世界气象组织所属的亚太地区的:柬埔寨、中国大陆、朝鲜、中国香港、日本、老挝、中国澳门、马来西亚、密克罗尼西亚、菲律宾、韩国、泰国、美国以及越南14个成员国和地区。每个国家和地区提出10个名字,命名表共有140个名字。命名表首先给出英文名,各个成员国家可以根据发音或意义将命名译至当地语言。
台风的实际命名使用工作由日本气象厅东京区域专业气象中心负责,当日本气象厅将西北太平洋或南海上的热带气旋确定为热带风暴强度时,即根据列表给予名称,并同时给予一个四位数字的编号。编号中前两位为年份,后两位为热带风暴在该年生成的顺序。例如,0704,即2007年第4号热带风暴。
2、使用规则
一般情况下,事先制定的命名表按顺序年复一年地循环重复使用。
一个热带气旋在其整个生命过程中无论加强或减弱,始终保持名字不变。
当一个热带气旋名称被使用,造成某个或多个成员国家的巨大损失,遭遇损失的成员国家可以向WMO提出上诉,这个名称将会永久除名并停止使用,同时也避免与其同名的台风混淆。
当某个台风的名称被从命名表中删除后,台风委员会将根据相关成员的提议,对热带气旋名称进行增补。空缺的名称一般由原提供国或地区再重新推荐。
3、台风命名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