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负责人,作为主要负责者的角色,在项目前、中、后期的工作具有最终决定权,对项目中出现的问题负全责。相比之下,项目经理更侧重于监督与管理,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团队管理、政策执行等,其职责与项目负责人有所不同。
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在职责与权限上存在以下差异:项目负责人的定义包括建设项目的管理者,而项目经理则在企业中承担重要管理岗位,其职责包括项目实施、团队管理、政策落实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前阶段,能够与使用单位沟通,提出建设目的与功能要求,参与设计评审与单位选择。项目经理的主要职责在于确保在预算范围内,按期高质量完成项目任务,让客户满意。项目负责人的地位高于项目经理,大型项目中,项目负责人仅一人,而项目经理可能有多人。
项目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包括:联系使用单位,提出建设目的与功能要求;参与设计评审与单位选择;参与项目监理单位招标;参与项目施工单位招标;参与项目合同签订;协调部门,配合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前准备工作;负责项目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的实施。
项目经理的工作职责则侧重于:全面管理施工项目,制定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合同与公司目标责任书,确保项目目标实现;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实施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办理工程变更、概预算调整、索赔等工作,配合公司验工计价。